1、- 1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车辆租用经费项目需求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预算、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1.项目名称:福利院车辆租用经费项目2.采购预算:人民币 410.2 万元3.项目内容及需求:(1)项目内容:(2)项目要求:报价人须对本项目以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项目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3)每台大客车都配有市际或县际包车客运标志牌(铁牌) 、 道路运输证 。(4)驾驶员持有效期内的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其他要求:在于 2019 年“福利院车辆租用经费项目”政府采购中标方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约定的正式生效日期前,由原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 2018
2、年“广州市福利院车辆租用采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备注1 车辆租赁从 2019 年 3 月 30 日起至2020 年 3 月 29 日止根据实际租用车辆天数计算租金- 2 -购项目”公开招标中采购人的需求继续提供租车服务,并由2019 年“福利院车辆租用经费项目”政府采购中标单位支付前期供应商所有费用,中标单位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具体数量金额为准进行支付。二、招标要求1. 车辆数量:客车:大巴 50 座 2 辆、37 座 7 辆,中巴 23 座 1 辆;7 座商务车 2 辆。2. 车辆要求:使用年限:大巴、中巴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 3 年以内的车辆;小车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 2 年内的车辆。三、服
3、务要求1. 服务客车车辆必须具有合法客运营运资格,符合客运安全标准,车况良好,且为中标人拥有自有产权且营运年限在 3 年以内的粤 A 牌客车。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的复印件资料。2. 服务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并做好管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3. 服务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或保养或需要年审、接受定期检审或其他采购- 3 -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中标人必须调派同等条件的车辆供采购人使用。不得提供教练车、待报废车或其他车辆。4.两辆商务车必须提供 24 小时等候服务。5.采购人可根据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对中巴车的使用进行适
4、当调整。四、用车时间及方式1.用车时间为采购人确定的具体时间,其中,上下班交通车应保障职工在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抵达和离开。2.每日用车以采购人确定的路线行驶,上落点以双方约定为准。在交警对道路管理许可的前提下上落点应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同时可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和保障孤残儿童外出就医等需求适当进行调整。五、行驶路线(一)客车1 号线(黄埔线 37 座)上班: 棠下小区北-棠安站(科韵中路)-棠东牌坊-车陂地铁站-珠村 BRT-茅岗 BRT-下沙 BRT -国税(地税)-二院下班: 二院-瑞祥路-开泰大道-丰乐路(国税)- 4 -下沙 BRT -茅岗 BRT -珠村 BRT -车陂地铁站-棠东
5、牌坊-棠安站(科韵中路)-棠下小区北2 号线(广汕线 50 座)上班:梅花园地铁站 -元岗地铁站-长湴地铁站-龙洞商贸城-柯木朗-长安-岭南山畔-万达广场-演艺中心-香雪地铁站-东荟城-二院 下班: 二院-东荟城-香雪地铁站-演艺中心-万达广场-岭南山畔-长安-柯木朗-龙洞商贸城-长湴地铁站-元岗-武警医院-燕岭地铁站3 号线(太和线 50 座)上班:钟落谭站-竹料路口-良田-白沙-龙塘路口-石湖(上高速)-长平(下高速)-黄麻村-万科-万达广场-二院下班:二院-万达广场-万科-黄麻村-长平(上高速)-石湖(下高速)-龙塘路口-白沙-良田-竹料路口-钟落谭4 号线(省民政厅 37 座)上班:芳
6、村花园-花地大道(沃尔玛)-珠江隧道(黄沙大道上内环)-西场(和平新村下)-民政厅-先烈南-黄花岗-永福路-燕岭地铁站-武警医院(上高速)-萝岗- 5 -出口下班:萝岗(上高速)-武警医院-燕岭地铁站-永福路-黄花岗-华泰宾馆-纪念堂地铁口东风西-珠江隧道-花地大道-芳村花园5 号线(南岗线 37 座)上班:夏园-南岗(地铁)-笔岗路-开创大道口-宏光路口-严田村-开创大道(连云路口)-开创大道中(南方物流)-骏业路口(佳大时代公寓)-荷村-二院下班:二院-荷村-骏业路口(佳大时代公寓)-开创大道中(南方物流)-开创大道(连云路口)-严田村-宏光路口-开创大道口-笔岗路-南岗(地铁)-夏园6
7、号线(芳村线 37 座)上班:昌岗中路小学-海珠区妇幼-南田路-东华南路路口-金燕花园路口-武警医院(上高速)-萝岗(下高速)-二院下班:二院-萝岗(上高速)- 武警医院(下高速)-燕岭地铁站(上内环)-白云路口(过江湾桥)-南田路口-江南外国语学校-昌岗路口7 号线(黄石线 50 座)上班:小坪立交-马务站-广东技术学校门口(黄石路)- 6 -云城东路-残疾人展能中心-金贵村-豪景花园-沙太路油站-天河北苑(上高速)-二院下班:二院-萝岗上高速-天河北苑-沙太路油站(对面)-豪景花园-金贵村-残疾人展能中心-云城东路-广东技术学校门口-马务站-小坪立交8 号线(镇龙线 37 座)上班:镇龙(
8、地铁口)-(324 国道)-金坑-长平-(永顺大道)-万科山景城-贤江社区-岭南雅筑-中海誉城-二院下班:二院-中海誉城-岭南雅筑-贤江社区-万科山景城-(永顺大道)-长平-金坑-(324 国道)-镇龙(地铁口)9 号线(穿梭线 37 座)回二院(7:00):总院-万佳-龙洞地铁-柯木塱-高塘石-长安-万科新里程-万达广场-东荟城-二院回总院(9:00):二院-东荟城-万达广场-万科新里程-长安-高塘石-柯木塱-龙洞地铁-万佳-总院回二院(12:30):总院-万佳-龙洞地铁-柯木塱-高塘石-长安-万科新里程-万达广场-东荟城-二院- 7 -回总院(14:00):二院-东荟城-万达-万科-长安-
9、高塘石-柯木塱-龙洞地铁站-万佳-总院回二院(15:30):总院-万佳-龙洞地铁-柯木塱-高塘石-长安-万科新里程-万达广场-东荟城-二院(二)中巴车辆用于每天接送二院上夜班和下中班职工及小孩外出活动(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上、下班行驶路线和站点与上述“广汕线” 相同。(三)7 座商务车保障二院的工作需要用车。六、行驶要求 在中标总金额的范围内,采购人可根据单位的工作需要、交通路况、职工上下班乘坐情况,以及孤残儿童外送就医、社会活动等实际情况对以上各行驶路线、停靠站点、接送车型、接送时间、接送次数进行适当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执行,采购人必须提前将乘车人数、路线、车型、时间安排等
10、告知中标人执行。1.上述路线仅供参考,最终以采购人批准开通的线路为准。每条线路的沿途停靠点必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方能调整,具体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执行。2.合同执行期间车辆严格按采购人确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如因中标人擅自改变线路或时间等原因造成乘车人未能按时乘- 8 -车,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3.在中标总金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所有车辆租用路线的总行驶里程允许在中标总里程 5%的范围内增加。4.若遇交通管制或大客车不便行驶的路线,中标人应使用中巴车(座位总数增减10%)保证能按时按点把职工运送到目的地。原则上大客车改用中巴接送的路线不超过 1 条。5、无论何种原因,班车不能超载超员,
11、因超载超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负责。6、采购人不负责中标人车辆的停放及司机的休息保障。 七、服务方式费用全包,服务期限内中标人负责在服务范围内所发生的季审、年审、轮胎、维修、燃料、供养、税金、营运费、管理费、司机的薪金、购置交强险、乘客意外事故险和第三者险等一切费用。八、驾驶员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必须为与中标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劳务人员,要求具备 3 年以上驾驶 50 座载客汽车经验,由中标人负责调度管理,中标人须支付驾驶员工资以及按劳动法规定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九、营运、保险要求- 9 -1. 中标人须保证所有营运车辆的车质、车况和准时出车,确保车辆正常营运。行车载客时必须遵守
12、交通规则,合理操作,确保采购人乘车人员安全,如因违章行车或操作不合理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乘客损失的,按国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的有关规定,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赔偿。2. 中标人须按经营旅游运输乘客险的标准为采购人的乘车人员购买该车核定的乘客险:人民币 40 万元/ 人不同车型座位数,使采购人的乘客一旦发生意外时得到保障。3.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给大巴、中巴车和 7 座商务车买保险,因车辆事故或意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十、车辆故障应急处理中标人营运车辆在接送采购人乘车人员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机械故障时,中标人须在 1 小时内安排车辆转接,如 1 小时内不能及时安排应急车辆到达现场时,采购人
13、有权安排乘车人员转乘出租车,以四人 1 台的标准乘出租车回单位上班,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十一、报价要求租赁单价最高限价客车(50 座) 1400 元/ 天/辆;客车(37 座)1200 元/ 天/ 辆;中巴(23 座 ) 900 元/ 天/辆;7 座商务车 14.6 万元/年 /辆。- 10 -十二、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中标金额以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分 6期支付租用车辆租金(因不能预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暂时不细化支付时间和比例,待确定中标金额后签订合同时再细化) 。十三、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10% 。履约过程中,中标人如果没按项目用户需求提供服务的,将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 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十四、补充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或服务期到期后,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四、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条件)的建议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