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与语言的关系第一,文字是在语言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语言就没有文字,语言是第一性的,文字是第二性的,因而语言的特点制约着文字的特点。如汉语缺少形态,用汉字来记录汉语是十分合适的;英语、俄语是有形态的语言,用拉丁文字和斯拉夫文字来记录这些语言也是合适的。另一方面,文字又有着相对的独立性,不同的语言可以采用相同的文字系统,如汉语和日语是两种不同的语言,但用来记录这两种不同语言的文字系统是相同的,即用汉字系统来记录它们。同一语言也可以采用不同的的文字系统。如越南语原来用汉字系统来记录,后来用拉丁文字系统来记录,如维吾尔语,曾经用拉丁文字系统,现在用阿拉伯文字系统。 第二,文字通过形来记录语言中的音和义。语言是一种符号系统,语言中的音是能指,所指是语言的义。而文字是语言符号的符号。文字中的形是语言符号的能指,语言符号的音和义是所指。文字具有音、形、义三方面的要素。 第三,文字记录语言有不同的方式,有的文字是记录语言中的语素,有的是记录语言中的音素(音位),有的记录语言中的音节,因而文字就有不同的文字体系。关于“了”的问题园子里的苹果熟了. *园子里的苹果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