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登记表填报单位:黄州区卫生局 (盖章) 一、行政许可类 权力编码权力名称 放射诊疗卫生许可实施主体 黄州区卫生局权力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 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 院令第 449 号) 第八条第二款: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46 号)第四条第二款: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许可条件一、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3、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4、产生放射性废气、 废液、固体 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5、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 -二、医疗机构开展放射治疗工作,应当具有下列人员
3、: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肿瘤医师;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学物理人员;4、放射治疗技师和维修人员。三、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应当具有下列人员: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核医学医师;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或核医学技师。许可期限 14 个工作日需提交的材料一、申请放射诊疗卫生许可证: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其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4、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清单;5、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6、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或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7、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8、新建、改建、扩建项 目需要提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申请校验:1、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书面);2、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3、放射诊疗设备、人 员清单及变动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5、本周期有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 3 -作场所检测报告;6、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 三、申请变更:1、 变更申请报告;2、放
5、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3、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变更:出具有效的变更文件,经变更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增加设备的提供相应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及放射 诊疗许可申请表;5、涉及配置许可管理的,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 6、涉及建设项目的, 还应提供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认可批复文件及有关检测评价报告。部门处理意见 保留 法制办审查意见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黄州区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8672680- 4 -一、行政许可类权力编码权力名称 护士执业注册实施主体 黄州区卫生局权力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 观调控、生态环境
6、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31 号)第六条: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第十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及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3、护士条例(国务院令 第 517 号)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许可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 3 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
7、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 8 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许可期限 14 个工作日需提交的材料一、申请执业注册: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专科医院和中医院)出具的申请人 6 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8、正面免冠白底
8、彩色 2 寸近照 1 张二、申请变更注册:(一)老证:1、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2、护士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变更表上需有原单位、原注册部门、现单位的公章)。(二)新证1、新证出省: (换 新证后请使用新表,原 单位、现单位盖章后到拟执业地卫生行政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册);2、新证入省:(1)、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 1 份;(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3)、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 份。三、遗失补办:1、身份证原件(审核)及复印件;2、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加盖公章); 3、正面免冠白底彩色 2 寸近照
9、2 张(另有 1 张贴在申请表上);4、在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出具报纸原件。四、延续注册: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2、个人未及时参加集体连续注册的情况说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3、注册有效期超过五年的,需在医疗机构所在区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中参加护理岗位临床实践三个月,并提交该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践证明;4、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专科医院和中医院)出具的申请人 6 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6、申请人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 -7、正面免冠白底彩色 2 寸近照 2 张。部门处理意见 保留 法制办审查意见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黄州区卫
10、生局医政股 8384125一、行政许可类- 8 -权力编码权力名称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施主体 1、黄州区卫生局(法定)权力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 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49 号)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省政
11、府 338号令)第十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办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经审核批准,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第十八条:经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登记。收费依据及标准执业登记收费:依据:鄂价费2002150 号;标准:三级医院 800 元/个、二级医院 500 元/个、一级医院(不含乡镇卫生院)200 元/个、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 150 元/个校验收费: 依据:鄂价费2002150 号;标准:三级医院 3000 元/个、二级医院 1500 元/个、一级医院(不含乡镇卫生院)300 元/个、
12、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 150 元/个许可条件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设置医疗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二)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设置医疗机构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9 -(三)符合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许可期限 14 个工作日需提交的材料(一)申请设置审批:1、拟设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州卫生局初审同意设置的意见、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卫生行政部 门提供的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面向社会的 5 个工作日的公示情
13、况(1)公示的原件,内容包括:拟设置医疗机构的类别、执业地址、 诊疗科目、床位(牙椅、 观察床)、设置事情人名称、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等;(2)公示的结果。、医疗机构 设置申请书一式三份、设置可行性研究 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 务、服务半径;(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7)拟设医疗机构的
14、组织结构、人员配备(中医医疗机构提供:人员资质证明);(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9)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2)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14)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11 -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选址报告和建筑 设计平面图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选址的依据;(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
15、位布局的关系;(4)占地和建筑面积。、营利性医 疗机构,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书”、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二)申请执业登记: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一式三份;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3、房屋产权证明和使用证明;4、由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装订成册;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任命文件和签字表;8、卫生技术人员名录,主要科室负责人劳务关系证明、 执业资格证、技术资格证;
16、9、消防验收合格材料、环保验收合格材料。除上述规定外,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竣工验收的批准文件;共同设置的医疗机构, 应当提交有关合同书或者协议书。(三)申请变更许可事项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2、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一式三份;3、所在地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意见(部、省属医疗机构直接由窗口受理后报省卫生厅),同时提供二年内有关财务报表;4、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12 -(1)、变更名称须提交变更新名称理由的说明,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和卫生部“男子”等语不能作 为医疗 机构识别
17、名称的批复实施。(2)、变更执业地点必须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同时提交新地址的选址报告;新地址的建筑设计平面图;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复印件。(3)、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任命文件、负责人任命书,身份证,法人签字表,同时提供原法人的免职文件。(4)、经营性质变更还需要提交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同意的意见。(5)、变更床位必须提交:A 、近三年来平均病床使用率、患者平均住院日、日门(急)诊量的业务统计表;B、医院 现 有占地面积、建筑 总面积,其中大型设备如磁共振成像装置、高压氧舱、血液透析室、中西药制剂室等具体业务用房的建筑面积;C、 现有医务
18、 人员总数,医 师、护士、医技人员数。已设置审批的医疗机构拟增加床位或改变级别超过相关设置审批权限时,不允许通过变更方式进行注册登记,须按照新增加床位或改变级别的设置审批权限另行申请设置审批。(6)、医疗机构增设诊疗科目应向其注册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a)增设诊疗 科目的书面申请;(b)医疗机构建筑平面图、医疗机构设计平面图(标明新增诊疗科目用房位置);(c)增设诊疗 科目拟聘 执业人员有关情况(医、护、 药、技、院感、质量管理人员名录及医师资格证书、 医师执业证书、卫生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d)拟开展增设诊疗科目的设备情况;(e)相关规 章制度目录、开展业务情况说明等;其中,增加产科、性传播疾病诊疗科目的,需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7)、医疗机构改变设置主体及类别的,按规定重新办理设置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