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对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1.3.1 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等多个环节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1.3.2 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1.3.3 超出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乡(镇)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1.4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