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瓶的使用、运输和储存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乙炔瓶虽然比乙炔发生器安全多了,但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受震动、填料下沉、直接受热,以及使用不当、操作失误等,也会发生爆炸事故。所以使用乙炔气瓶时,各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不得使用。 (1)使用时的安全技术要求 1)禁止敲击、碰撞。 2)要正放,不得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着火爆炸(丙酮蒸汽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2.9%13%)气瓶立放1520min 后,才能开启气瓶阀使用,拧开瓶阀时,一般情况只拧3/4 转,最多不要超过1.5 转。 3)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是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4)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 撮氏度以下的温水解冻。 5)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6)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7)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