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世纪外国语学校章程.DOC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682029 上传时间:2018-10-27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成都新世纪外国语学校章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成都新世纪外国语学校章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成都新世纪外国语学校章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成都新世纪外国语学校章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成都新世纪外国语学校章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成都新世纪外国语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 成都新世纪外国语学校 。第二条 本单位举办者是四川省温江中学和成都温江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是:培养具有国际文化素养的,能在世界范围内良好生存和发展的有创新精神、健康身心、卓越智能、高尚品格、合格加特长的新型中学生。让学生幸福的生活,愉快的学 习,人人 发 展,个个成才。第四条 本单位自觉接受成都市温江区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成都市温江区文武路 2

2、01 号,邮政编码:611130。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 3146 万 元。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 学前班、小学 ;2(二) 初中、高中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 本单位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5 人。董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董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推选产生。董事

3、每届任期 5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指正职)和确认由主要负责人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校长 及财务负责人;(七)罢免、增补董事;(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第十二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 3 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3(三)决定年度工作计划、预决算和年度总结(四) 章程的修改;

4、(五) 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单位其它重要事宜。第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第十四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第十五条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实行无记名 1 人 1 票制。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制

5、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监)事审阅、签名。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第十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九条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4(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6、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如未进入董事会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十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 3 人。监事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二十一条 监事产生机制采取由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视情派遣及在本单位从业人员中选举产生或更换相结合。本单位董事、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本单位财务;(二)对本单位董事会、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向登记机关报告;(三)当本单位董事会、负责人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并向登记机

7、关报告。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和重要行政会议。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无记名 1 人 1 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 为有效。5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建立 员工(职工)大会制度,员工(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不得少于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审议单位的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职工培训计划;审议财务预决算;审议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评议、监督单位各级负责人。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涉及下列事项,须事前(中、后) 向成都市温江区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报告:(一) 接受境(内)外捐赠资 助的;(二) 发 生突 发事件、事故、问

8、题的;(三) 涉及 职 工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事项的;(四) 被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查处、处罚的;(五) 组织 、举办跨区域性的学术交流(研讨会 )、论坛活动、推介、展览的;(六) 组织 出境考察、交流的;(七) 董事会换届;(八) 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周志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6(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3 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

9、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 5 年的;(五)在民间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被撤销登记的,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 3 年的;(六)任非法民间组织负责人或参与非法民间组织,其骨干人员,自该组织被取缔之日起未逾 5 年的。(七)非中国内地居民的;(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一)开办资金;(二)政府资助;(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四)利息;(五)捐赠;(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九条 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人必须的费用后,出 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10、。第三十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7第三十一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 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民间组织年检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社会和医疗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

11、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 30 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三)发生分立、合并的;(四)自行解散的。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成都市温江区民政局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 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8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 2014 年 8 月 10 日董事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2014 年 8 月 10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到 5 人,实到 5 人,实到人数超过董事总数 2/3,符合章程规定,经大会表决, 5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签名(如人数较多可另附页):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会人员签字(如人数较多可另附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