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第二中学文明礼仪规范及考核办法为了规范全体教职员工的行为举止,特制定本规范和考核办法。 一、礼仪规范(一)仪表端庄、整洁1.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头发不宜太长。2.指甲:指甲应经常修剪3.胡子:男性每天都要修剪胡,不准留长须。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5.女性教职员工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二)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离开约45度,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会客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3.学校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5.出入房间的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