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联“文明科室”评选标准及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文明创建活动,构建和谐机关,提高各科室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文明科室考核评比办法。一、评比标准1.积极组织科室成员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科室成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参加单位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旷工行为。(20分)2.工作作风好、工作效率高。科室成员爱岗敬业,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扎实,态度勤恳, 措施有力,讲究实效;科室成员之间相互团结,分工明确,合作融洽;每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0分)3.行为规范、工作有序。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程序规范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监督;举止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周到;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不串办公室闲聊。(30分)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赌博、搞封建迷信、参与群体闹事及打架、酗酒滋事等违法违纪行为。经常开展“三德”教育,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政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