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诚信经营户奖励办法现玉林市正在参加文明城市评比,江南水产农贸市场作为政府惠民工程,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为玉林文明城市评比规范市场经营做表率,同时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者经营行为,提高市场经营者经营水平,增强市场的信誉度,打造品牌市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经公司研究决定,在我市场内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的评选活动,具体办法如下:1、 指导思想以确保市场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倡导管辖市场内经营户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努力营造“文明、诚信、和谐”的经营环境,确保市场繁荣发展。二、评选对象 凡在我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所有经营户均可参加评选。三、评选标准 1. 必须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得体(经营期间不得赤膊、穿短裤)、举止文明、用语礼貌、微笑服务。2. 依法依规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摊位(门面)区经营秩序管理规范,主动配合市场管理人员工作。3. 市场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做到明码标价。4. 经营的商品摆放有序、整齐美观,无占道经营和占摊经营。5. 自觉维护市场公共卫生,实施好门前“三包”,不乱扔果皮、纸屑,垃圾实行桶装或袋装。 6. 爱护市场公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