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以延长器物的寿命、防止自然老化或意外破坏为目标的一切操作行为。修复:除去外部增生、替换损坏或缺失的材料,直到器物的原初状态。文物保护,预防自然老化、人为损坏;停止、延缓败坏发生;稳定现有状态。目标:持久保护文物;文物修复,目标:恢复文物原貌。清洗污渍;修补残缺;复原、修饰缺失部分等。修复的职责:安排决策;诊断检查;起草保护计划和处理建议;预防性保护;保护-修复处理;对观察到的和干预性的处理进行记录。预防性保护:通过创造文物保存的最佳环境来延缓或者预防损伤的间接行为,要尽可能与其社会用途相符。包括正确的取放、运输、使用、存放、展示法。也涉及出于保存目的而复制的相关问题。要遵循的道德准则:1.检查与诊断(基础):分析文物的物质现状;评估文物的文化价值。2.修复材料的稳定性:所用保护修复材料的稳定性,材料要尽可能长久保持其特性;提供适宜的保存环境,确保文物材质和修复材料的稳定性。3.修复材料的相溶性:直接与文物接触的修复材料(粘结剂、加固剂、保护涂层、填补材料等),必须与器物的原材质相溶(涉及材料在机械、化学、物理、美观度等面特性),但并不意味要选择与原器物一样的材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