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管理制度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增强对所属各协会的管理,指导协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切实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推动我镇文艺发展,促进文艺繁荣,根据凤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文联)章程和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积极推进协会工作改革创新。要遵循文艺工作的规律,结合协会工作的实际,面向会员、面向社会,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创新协会工作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要维护协会利益,加强合作,不断建立完善协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发展的行业自律职能。利用自身优势和各种有效途径,壮大协会实力。 第二条 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经费应重点用于协会参与市级以上文学艺术活动和协会自行组织开展采风、培训、文艺交流、文艺评奖和理论研讨等活动。第三条 坚持勤俭节约。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引导各协会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条 坚持民主管理。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各协会会员监督。第五条 坚持为各协会服务。加强对各协会工作的调研和服务,通过调研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制定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