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名词活用类型及判断文言文中,名词活用不外乎两种类型:一种是活用作动词,一种是活用为状语。本文拟结合具体例句从这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名词活用为动词可以分为名词用作一般动词、名词的使动用法和名词的意动用法三种类型。 (一)名词作一般动词 在文言文中,有些名词可以作动词用,在句子中充任谓语。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名词+名词 如果一个句子中有两个名词连用,这两个名词即不是并列关系、同位语关系,又不是偏正关系,句中也没有其它动词作谓语,那么其中的一个名词作动词用。例如: (1) 范曾数目项王。(史记项羽本纪鸿门宴) (2) 籍吏民,封府库。(史记项羽本纪) 例(1)“目”名词作动词,当“看、使眼色”讲,作谓语,“项王”为其宾语。例(2)“籍” 名词活用作动词意为“登记”,“吏民”为其宾语。又如: (3) 舍相如广成传。(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例(3)“舍” 名词作动词读作“sh”,当“安排住宿”讲。 2、 能愿动词+名词 能愿动词的位置是在动词之前的,当一个名词置于能愿动词之后,句中有没有其它动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