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安市规划区路网规划暨城镇发展可利用土地研究等3项规划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 目 编 号:SDTASJ2018-0346-00招 标 人:泰安市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日 期: 2018年4月项目名称:泰安市规划区路网规划暨城镇发展可利用土地研究等3项规划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 联系电话:0538-5059099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2.1 总则 .52.2 招标文件 .11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14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92.5 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19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202.7 纪律和监督 .312.8 质疑与投诉 .3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43.1 相关要求 .343.2 评审过程 .34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5第四章 合 同条款和格式 .394.1 签订合同 .394.2 追加合同金额 .394.3 质量与验收 .394.4 合同主要条款 .40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435.1 服务期限 .435.2 服务地点 .435.3 服务成果验收 .435.4 质量保证期 .435.5 后续服务 .43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3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7.1
3、报价文件 .497.2 商务文件 .547.3 技术文件 .71项目名称:泰安市规划区路网规划暨城镇发展可利用土地研究等3项规划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 联系电话:0538-5059099第一章 招标公告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泰安市规划局的委托,对泰安市规划区路网规划暨城镇发展可利用土地研究等 3 项规划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 SDTASJ2018-0346-002、项目名称:泰安市规划区路网规划暨城镇发展可利用土地研究等 3 项规划项目 3、项目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泰安市规划区
4、路网规划暨城镇发展可利用土地研究;第二部分泰安市天平湖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规划;第三部分泰安市黄前水库水源地近期整治规划,详见服务要求。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50 万元。5、投标人资格要求5.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规定;5.2、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报价者,请于 2018 年 5 月 7 日 8:30 至 2018 年 5 月15 日 16:30 进行
5、报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7.2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址:);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项目名称:泰安市规划区路网规划暨城镇发展可利用土地研究等3项规划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50590997.3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300 元整,售后不退。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注: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
6、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评标的项目因需要在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山东 CA 证书。非网上评标的项目,投标单位可以暂时不用办理。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36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8.1递交时间:2018年6月4日0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8.2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9时30分;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8.4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
7、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9、联系方式9.1 招标人:泰安市规划局 地址:泰安市建设大厦 电话/传真:0538-8293969联 系 人:韩雪 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项目经理:白婧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奥来新天第 A-1001 E-mail: 电话/传真:0538-5059099 10、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项目名称:泰安市规划区路网规划暨城镇发展可利用土地研究等3项规划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505909911、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项目名称:泰
8、安市规划区路网规划暨城镇发展可利用土地研究等3项规划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505909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1 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本招标文件所称服务,是指除
9、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2.1.1 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招标人 泰安市规划局2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3 项目名称 泰安市规划区路网规划暨城镇发展可利用土地研究等3项规划项目4 标段名称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5 项目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泰安市规划区路网规划暨城镇发展可利用土地研究;第二部分泰安市天平湖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规划;第三部分泰安市黄前水库水源地近期整治规划,详见服务要求。项目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120 天内完成规划编制。6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
10、制价为人民币250万元。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项目名称:泰安市规划区路网规划暨城镇发展可利用土地研究等3项规划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50590997 投标人资格要求7.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的规定;7.2、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7.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以
11、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投标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参加开标会议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12、书面声明函”(原件)6、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投标截止日前)(原件)(2个网站的查询结果都放入)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以上证明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装袋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项目名称:泰安市规划区路网规划暨城镇发展可利用土地研究等3项规划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 联系
13、电话:0538-5059099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集中踏勘地点:10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18年5月17日11时30分前。11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8 年5月17日16时 30分。1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 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0000 元。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
14、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6、账号:222129234262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538-622687915 投标报价范围含税全包价,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合同总价包括泰安市规划区路网规划暨城镇发展可利用土地研究等3项规划项目编制费用,以及会议审查等相关费用,报价单位最终承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间不因市场变化(或政策性)因素而变动;投标价格应根据国家及泰安市有关规定,依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应包括为完成
15、采购要求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和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使用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泰财采【2017】18号)规定的服务费收取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应满足下列要求: 。17 投标文件电子 版内容: 同投标文件 ;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等;介质:U盘或光盘;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项目名称:泰安市规划区路网规划暨城镇发展可利用土地研究等3项规划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
16、5059099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 投标文件装订及份数1、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2、投标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投标无效。2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8年6月4日08时30分起至09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09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21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22 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6月4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泰安市花园路39号)。23 投标文件密封性
17、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4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5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26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27 技术文件是否采用“暗标”是 否28 中标人确定确定中标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29 付款方式设计方提交初步方案并经委托方审查认可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额的 20%;提交规划中期成果并通过专家论证后 15个工作日内(或设计方提交专家论证方案并经委托方审查认可后 3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付至合同额的 60%;按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提交全部规划成果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15个工作日,一次无息付清全部余款
18、。30 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项目名称:泰安市规划区路网规划暨城镇发展可利用土地研究等3项规划
19、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505909931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2.1.2 当事人2.1.2.1招标人:系指 泰安市规划局 。2.1.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
20、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2.1.2.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2.1.3.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2.1.4 投标人相关要求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