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学习内容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制定,1995年、2000年经历过两次修改,本次修改在2006年已经启动,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修订工作一拖再拖,直到2015年12月,大气污染问题已威胁到公民的日常生活和生命健康安全之时,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修订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八个月的三次审议,这部被称为“雾霾法”的修订案终获通过。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八章129条,从内容上看,不仅实现了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衔接,也将“大气十条”中的有效政策转化为法律制度,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内容作了规定,并于2016年1月1日实施。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区别于旧法,主要有以下亮点:1、实现了向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大气治理新思路的重大转变。新法突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主线,抓主要矛盾和源头治理,对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扬尘、农业等,都提出了明确的防治对策。明确提及“大气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