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设施配套要求 为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内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在紧急状态下及时启用和安全运转,对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设施配套要求明确如下: 一、物资储备设施 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食品、药品、饮用水、帐篷、消防、交通工具、器材等物资库,并设置通信设施;长期性预储物资所需仓库,应尽可能利用应急避难场所区域内或附近的公用民防物资库工程。 二、供水设施 应结合应急避难场所周边的供水管网现状,设置独立的供水管网系统。应急避难场所应配置独立供水管网、供水车、蓄水池、水井、机井等两种以上的供水设施,根据所选设施和当地水质,合理配置用于净化自然水体为直接饮用水的净化设备,同时结合厕所设置洗浴设施。建议每100人至少设置一个水龙头,每250人应至少设一处饮水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环卫设施 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独立的排污系统,并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医疗卫生污水应处理达标后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内避难人员容量,按相关卫生要求设置应急厕所,并附设或单独设置化粪池,还应设置专门的垃圾集中存放点。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