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的基本要素 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参加单位、人员及其作用;应急反应总负责人,以及每一具体行动的负责人;本区域以外能提供援助的有关机构;政府和企业在事故应急中各自的职责。 2.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事故影响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按所需应急反应的级别,划分事故严重度。 3.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报警系统及程序;现场24小时的通告、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24小时与政府主管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便于应急指挥和疏散居民);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向公众报警的标准、方式、信号等。 4.应急设备与设施 可用于应急救援的设施,如办公室、通讯设备、应急物资等;有关部门如企业、武警、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可用的应急设备;与有关医疗机构(急救站、医院、救护队等)的关系;可用的危险监测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如呼吸器、防护服等)。 5.能力与资源 决定各项应急事件的危险程度的负责人;评价危险程度的程序;评估小组的能力;评价危险所使用的监测设备;外援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