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了指导制定应急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由于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可能发生的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控制。 3 术语和定义 3.1重大潜在事故:可能导致垮面、突水、瓦斯煤尘爆炸、火灾、冲击地压等重大事故的风险。3.2事故: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4 职责 4.1技术科负责根据潜在的事故并制定2021年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4.2生产科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应急计划的实施,负责组织制定防洪、防汛应急计划。4.3安监站负责监督落实各项计划的实施。4.4以上各部门负责相应应急计划的宣传培训。4.5以上各部门负责评审或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 5 控制程序 5.1应急和响应的组织机构5.1.1成立应急准备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管理者代表任副组长,组员由安监站、生产科、通修工区、供应科、机电科、运搬工区、技术科、医院、保卫科、党政办人员参加。5.1.2各采煤、掘进区队成立应急小组,并落实应急措施。5.1.3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