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贵州省“安全生产月”活活动动指指南南贵州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办2018 年 5 月目 录1、“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指南2、“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贵州行”宣传指南3、首日活动指南4、主题宣讲活动指南5、“616”宣传咨询日活动指南6、应急演练活动指南7、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指南8、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活动指南9、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指南10、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指南11、执法竞赛活动指南12、2018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品订购服务指南“安全生产月”活动总 体指南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
2、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七进”活动,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活动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三、活动时间2018 年 6 月4、组织机构成立贵州省 20
3、18 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组委会”),负责指导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研究决定活动重大事项。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省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省组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承担部分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工作。5、信息报送1、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安委会和省各有关部门于 5 月 15 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至省组委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于 5 月 15 日前将“安全生产贵州行”专题行方案报省组委办。2、各市
4、(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安委办和省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一名联络员,于 5 月 11 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报送至省组委办,6 月 1 日 17 时前报送首日活动开展情况、6 月 16 日 17 时前报送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每周四 17 时前报送上周四至本周四活动开展情况至省组委办,同时做好其他临时性、紧急性信息联络及报送工作。3、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安委会和省各有关部门于 7 月 10 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光碟报送省组委办。六、联系方式活动网站:省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
5、)联系地址:贵州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贵阳市北京路202号京瑞大厦1410室或副楼606室,邮政编码:550004)联 系 人:罗雄鹰、李文武、张安妮、曾明秀联系电话:085186891173(兼传真)、86891521(兼传真),86891593(传真),手机18164848520(曾明秀)电子邮箱:“安全生 产 月”和“安全生 产贵州行”宣传工作指南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
6、、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为目标,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通过多种宣传平台和方式,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力度。二、组织机构成立贵州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宣传报道小组(以下简称“宣传小组”),负责指导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组 长:黄小兵(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副组长:文 晓( 省 安 全 监 管 局 、 贵 州 煤 矿 安 监 局 办 公室 主 任 )何 艳(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成 员:新华网、人 民 网 、 贵州日报、贵 州 广 播 电 视 台 、当 代 贵 州
7、、 多 彩 贵 州 网 、 工 人 日 报 贵 州 记 者 站 、 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煤炭报)贵州记者站、劳 动 时 报 、 贵 州 政 协 报 、贵 州 商 报 、 贵 阳 晚 报 等 单 位 相 关 人 员 , 新 时 代 农 民 ( 市 民 )讲 习 所 省 级 讲 习 员 。三、宣传报道内容及方式(一)及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做好宣传策划和报道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主动宣传和服务意识,及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过联席会议、手机微信群、QQ工作群等方式与新闻媒体单位(记者)加强联系与交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月”重点活动做好宣传策划和报道工作。(二)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加大安
8、全生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通过主流媒体(电视、报刊、网站)、行业媒体、微博、微信、手机信息报、户外公益宣传栏(屏)等媒体平台刊发安全生产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发布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省安委办将在贵州日报、劳动时报、省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设置安全生产专栏刊发、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活动情况。(三)“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宣传报道重点内容。1、主题宣讲活动报道。组织媒体对部分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县级以上安委会和国有企业负责同志开展安全宣讲活动进行重点报道。紧紧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
9、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法,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2、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报道。6 月 1 日,各地各部门通过刊发安全生产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公益广告、制作公益宣传牌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媒体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介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3、开展“616”宣传咨询日活动报道。省组委办将邀请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贵州人民广播电台、当代贵州、贵州画报、贵州商报、劳动时报、贵州交通广播电台和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煤炭报)贵州记者站等新闻媒体对全省“安全
10、生产月”咨询日主会场活动进行宣传报道。4、开展新闻发布和专家宣传活动报道。各级安委办要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组织相关媒体参与“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在线访谈和专家宣讲等活动的报道。5、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报道。省组委办将组织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演练活动,届时将组织媒体观摩、宣传报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也要组织媒体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油气管网、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校园安全、劳动密集型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汛期安全为重点的宣传报道。6、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报道。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媒体通过答记者问等方式报道警示教育活动,有针对性组织媒体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
11、式安全教育宣传报道,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7、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活动报道。组织媒体深入基层安全监管部门,报道安全监管部门督促帮扶辖区企业开展“双控”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媒体深入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报道企业开展“双控”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发挥媒体优势,营造“人人知风险,人人除隐患”的良好舆论氛围。8、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报道。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媒体宣传、推广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9、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报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媒体,多角度报道安全监管、党委宣传
12、(文明办)、公安、住建、教育、文化、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做法。10、开展执法竞赛活动报道。省组委办将组织媒体对青年执法竞赛活动进行报道。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媒体对执法竞赛活动进行报道,展现“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能打胜仗”的执法干部队伍形象。11、开展地区、行业领域特色宣传活动报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媒体联系,及时报道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专项宣教活动。12、“安全生产贵州行”宣传报道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从5 月至 12 月在全省各地、各部门开展。省组委办将组织相关媒体开展煤矿、道路运输
1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五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题行活动。通过开展“一带一路、安全责任、科技强安、依法治安”为主题的区域性、行业性的宣传活动,组织媒体进行暗查暗访,随机抽查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宣传报道一批落实安全责任、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先进典型做法。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媒体单位对地方行和行业行进行宣传报道。四、有关要求(一)加强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与本地区党委宣传部门、媒体沟通协调,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宣传活动方案,落实好宣传报道人员、经费,做好宣传报道协调部署工作。(二)强化宣传效果,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区、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