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工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1、仪表工应熟知所管辖仪表的有关电气和有毒害物质的安全知识。 2、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3、在尘毒作业场所,须了解尘毒的性质和对人体的危害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作业人员应会使用防毒防尘用具及穿戴必要的防毒尘个人防护用品。4、进入塔、槽等罐内应按罐内作业安全规定执行。5、非专责管理的设备,不准随意开停。6、仪表工作前,须仔细检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种仪器以及设备性能是否良好,方可开 始工作。7、检修仪表时事前要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检修。8、现场作业需要停表或停电时,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得到允许,方可进行。电气操作由电气专业人员按制度执行。9、仪表检修时,应将设备余压、余料泄尽,切断水、电、气及物料来源降至常温,并悬挂禁止合闸及现在检修标志,必要时要有专人监护,取下保险。10、使用电烙铁,不准带电接线,应接好再送电,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易产生火花的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时要办理动火证许可证。12、仪表及其电器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13、任何仪表和设备,在未证实有无电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