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姓名: 学号: 联系方式:原学院 原专业 转入学院 转入专业 转入年级 转入班级申请学分转换原因原专业课程成绩及学分 现专业课程成绩及学分学期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性质 成绩 学分 周学时/总学时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性质 成绩 学分 周学时/总学时 同意/不同意开课专业主任签字学生所在专业1.审核意见:专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学生所在学院2.审核意见:教务办签字:3.审核意见:教学副院长签字: 学院教务办(盖章) 年 月 日教务处4.审核意见:教务科经办人签字:5.审核意见:教务处领导签字: 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1.本表一式一份,由开课学院教 务秘书对格式、 课程信息、成绩和学分等信息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交由转入专业主任对课程内容相关性进行认定;2.专业课程由转入专业主任逐门认定,与 转入专业教学计 划有差异的课程需做认定说明;3.申请学分转换原因请填写:转专业、重修、跨年级选课等;重修课程学分认定时, “原专业成绩及学分”相当于“重修后课程成绩及学分”,成绩均填写“重修后课程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