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医院感染防控督导员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强化新冠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精准、实时监督和指导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高风险区域工作人员防护工作,避免发生职业暴露,督导医疗机构各病区(房)、科室做好感染防控工作,最大限度确保医护人员与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含二级),社会办医疗机构参照执行。二、感控督导员的定义 感控督导员是指经过相关培训,参与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能发现并纠正医疗机构感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医疗活动中个人防护、操作等存在的感染隐患,指导处理职业暴露风险,推进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医务人员。三、感控督导员队伍建设(一)功能定位。感控督导员属于其他感控专(兼职)职人员,不能由医院感控管理部门的专职人员担任,原则上从病区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中的感控医生、感控护士中择优录取,经培训合格后开展工作。(二)配置比例。感控督导员原则上按照开放床位数的1-2%的比例进行配置。5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至少需配备5-10名;500-1000张床位的医院,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