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污染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 1 目的 规范船舶油污染紧急情况的反应措施。2 使用范围公司所属船舶。3 总则船舶在实施“油污染紧急情况的反应措施”时,应严格执行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并充分考虑船上油污应急计划中的报告要求及港口、海岸国的特殊规定,当航行于美国水域时,同时还要执行船舶响应计划。4 责任3.1 船长是船舶油污染紧急情况应急反应的总指挥,负责发布命令。3.2 大副、轮机长分别是甲板部、轮机部的现场指挥,负责执行船长的命令。3.3 各职船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应急部署投入应急反应。5 溢油事故的报告要求5.1 溢油的报告程序根据MARPOL 73/78公约第8条及议定书I的规定,当船舶发生油类或有毒液体物质实际的溢漏或可能发生溢漏时,应毫不迟延地通过当时可利用的最快的电信通信渠道,尽可能最优先地报告最近的沿岸国。5.2 污染的报告格式报告的格式应尽可能符合国际海事组织A.851(20)决议中的报告指南的要求,以使沿岸国和其他有关方面及时了解引起海上环境污染威胁的任何事故,以及援助和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