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目前实际操作中,一般小高层、高层到三层以上即开始准备预售申请。感谢您的关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近几年来商品房买卖中存在的问题,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1995年印发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将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