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师作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各方面的发展,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新形势下,社会对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备的品德。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于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一直十分重视。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于1984年、1991年、1997年和2008年先后四次颁布和修订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赋予了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更为深刻的内涵,对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提出新的要求,寄予新的厚望。当前部分中小学教师存在职业道德行为失范现象,例如2008年汶川地震中的“范跑跑”事件,作为一名教师来说,范美忠为个人利益而放弃他作为一名教师应有的职业道德,是一种价值实践的错位行为。人民教师被全社会寄予深切的期望,道德行为也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虽说人有选择的权利,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生命权,我们不能依个人意志束缚他人的自由,但是范美忠的这一行为,是典型的利己主义,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