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对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的应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一、定义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我院尚未开展的新医疗技术和项目,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医疗新技术、新项目,鼓励引进省市内外先进医疗技术。新技术、新项目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禁止开展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和项目。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诊疗技术,包括:1、技术引进项目:即我院未开展,与上级医院协作而开展的高新技术,通过协作达到自我掌握。2、技术改进(改良)项目:在我院已开展的诊断和治疗手段基础上有所改进(改良)的项目。3、院级新技术、新项目:我院未开展,其他医院已开展的技术项目,且获得一定社会和经济效益。二、激励措施奖励:经考核后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1)一等奖:有重大经济效益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