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公司的MEL进行了全修订,新修订的MEL完全按照AIRBUS出版的MMEL手册,由于MMEL进行了相当大的改变,使得我们的MEL新旧版本差异较大。针对目前部分单位在使用过程提出的问题和困惑,特归纳出来并做如下说明:A) 为何没有机务程序?答:由于MMEL属于飞行类手册,在AIRBUS新出版系统中已删除机务程序的相关内容,我室编写的MEL手册是以MMEL手册为依据,目前手册编写人员尚没有能力自己编写出机务程序。B) 使用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答:1. 使用MEL 原则:我公司要求飞机的故障或缺陷都必须在有可能的最近的时间里排除和恢复,除非由于时间或设备的原因不能排除和恢复的可按MEL 规定放行飞机。飞机放行人员要确认失效的系统、设备之间不会产生相互作用而降低飞行品质或加重机组操纵负担。无论飞机在基地或在外站,放行飞机的标准都不得低于MEL的标准。2. MEL 中有关设备的修复期限A 类:该项目必须在备注栏中限定时间间隔以内修复。B 类:该项目要求在3 日历日(72 小时)之内修复。C 类:该项目要求在10 日历日(240 小时)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