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档案商调函(样表):贵单位 同学(同志)参加我校 2016 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复试成绩符合我校规定的拟录取要求。为了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把好研究生入学政治质量关,使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工作的有志青年继续深造。为此,请贵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一、请填写政审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并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前寄回,以便我们全面了解每个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二、请将非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考生的人事档案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前寄(送)往我校研招办,6 月毕业的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可推迟至 2016 年 7 月 20 日前寄(
2、送)往我校。人事档案不到学校者,不能享受非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录取以及学费减免、奖助学金发放等相关优惠政策。逾期我办将不再受理人事档案的接收工作。不在我校规定的时间、未经我校同意私自寄(送)往我校的人事档案,我校有权利拒绝接收;人事档案即使被接收,学校也不再对学生的学费以及奖助学金政策进行调整。档案请寄:西安市金花南路 5 号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48联系电话:029-82312406、82312416(Fax)西安理工大学研招办2016 年 1 月 8 日 研究生政审表姓 名 工作单位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考生编号 初录学科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活动思想政治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