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10、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