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延津县城区道路指示牌改造项目招 标 文 件采购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8】030 号采 购 人: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采购代 理 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 零 一 八 年 四 月1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8(一)总则 .8(二)招标文件 .8(三)投标文件 .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五)开标 .13(六)评标步骤和要求 .14(七)签订合同 .17(八)付款方式 .17(九)中标服务费 .18(十)处罚、询问和质疑 .18(十一)保密和披露 .19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21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
2、有关要求 .24第一章 招标采购的货物清单 .24第二章 项目有关要求 .24第三章 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需求 .24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5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8重要提示:1、请各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2、本项目如有澄清或变更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一切信息,将及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公开发布,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请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4、开标大会结束后,投标
3、人代表应在指定地点等待代理机构或评委会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影响评标活动的不良后果,公管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进行处理。2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延津县城区道路指示牌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城区道路指示牌改造项目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8】030 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四、项目预算金额及交货期、质量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壹佰捌拾壹万叁仟捌佰叁拾捌圆捌角(181.38388 元)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6
4、0日历日内3、质量:合格 4、质保期:一年。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止)3、按照财政部关于
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1、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 年 4月 24日至 2018年 4月 28日每天 8:3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6、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33、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http:/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关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
7、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 年 5 月 14 日上午 09:00分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一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米路东)。 十、说明: 1、本项目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再受理项目报名。 2、供应商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先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注册成为会员并办理 CA数字证书,办理步骤请参见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网上报名须知”。 3、供应商必须使用 IE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供应
8、商网上报名时,请在欲报名的公告下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 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具体操作请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后,参见帮助中心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4、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人:孙海磊 联系电话:15836181118地址:延津县建设路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马奔 联系电话:15937855217地
9、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北街 18号十一、监督部门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编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 采购人采购人: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人:孙海磊 联系电话:158361811183 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马奔 联系电话:159378552174 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延津县城区道路指示牌改造项目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8030 号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6 本项目采购预算壹佰捌拾壹万叁仟捌佰叁拾捌圆捌角(1813838.8 元)注: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8
10、 项目主要内容 详见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9 投标人资质条件 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要求10 踏勘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可自行到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本项目涉及地点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制作投标文件或签订合同所需的相关资料。踏勘地点:本项目实施地点1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3 投标有效期60天(日历日)从开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电汇(转账)单上须标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单位(30000 元/单位)缴纳账户:
11、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系统生成子账号为准)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津县东大街支行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516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规定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1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壹份(U 盘)18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全套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不提倡豪华精装。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19 密封袋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注明 年 月
12、日时前不准启封。20 递交投标文件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21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22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经济技术专家 5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24 交货及完工期/地点供需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60日内。交货(施工)地点:采购人所在地25 整体质保期 一年26 验收要求 供方履约完毕及时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27 其它要求1、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供应商信用评估报告促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本招标文件中的信用评估要求如下:(1)河南省供应商所提供的
13、信用评估报告,应是在工商部门注册并在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备案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其中:信用评级机构以“信用河南网”(网址http:/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相 类 似 的 成 功 案 例 ;11、售后服务承诺。2、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3、*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4、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如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存在正或负偏离的,必须在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中注明。7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本次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设备购置。1.1安装地点:采购人所在地2、定义
14、:2.1“采购人”指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2“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要求。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4“服务”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5“中标人”指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最终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6 “法定代表人”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个体经营者参加投标的,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者。3、 合格投标人的条
15、件: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的其他资质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5、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按照要求登记有关资料。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形式,向投标人发出,电子邮箱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
16、不应当被理解为代理机构知道、应当知道或不应当被理解为代理机构应当推定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投标人请仔
17、细检查所收到的招标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8(错、重)字等问题。10、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0.1任何已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通过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0日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公司,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10.2在投标截止期 15日以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10.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书面方式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并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
18、发布变更公告。投标人应于收到补充文件的当日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未回复的视同已收到。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10.4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决定是否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所有登记并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相关通知,同时在本次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此变更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0.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招
19、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投标人提交的全部及任何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必须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11.3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根据本次采购投标人数量及采购人、评委的要求,决定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11.4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
20、单位。11.5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2、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2.1投标文件分为三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其他部分。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其他部分是指投标人自行提供的认为必要的资料文件。12.2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按时提交投标文件。913、投标人技术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死页装订。为方便评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14、投标保证金:
2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按前附表所述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4.1投标保证金应提交至下述银行账户:收款单位: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津县东大街支行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系统生成子账号为准) 14.2 保证金账号(即系统生成子账号)获取方式:供应商用 CA登陆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保证金账号获取,此时银行会分配一个保证金账号,投标单位需要向该保证金账户缴纳保证金。14.3缴纳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必须和供应商库中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果不一致会导致系统无
22、法识别保证金缴纳情况,且如投报多个标段的必须按标段分别缴纳保证金。14.4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在电子化交易系统查看保证金页面中打印本项目保证金支付回执单,将支付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14.5从交易系统中打印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样式如下:14.6每个标段的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账,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4.7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8确因电子交易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绑定或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无法生成的,经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可凭办理业务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该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具有同等效力。14.9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