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按部门分工进行检查,每月的第1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必须认真对待,不得漏查漏检。 二成立校园安全检查组: 组 长:吴 芹 副组长:常 华 陈西红 成 员:赵 芹 贾雪莲 王 静 韩桂营 韩 晓 三负责部门及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内各部分有无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校园内防雷、防漏电、漏水系统是否安全。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7班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