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盐山县粮食局 2018 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 、 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预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 2018 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一)粮食调控管理落实粮食购销政策,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证军供等政策性粮食供应,负责县储粮行政管理,确保粮食流通规范有序(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全县粮食储存保管及安全生产,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三)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对社会粮食流通进行行政执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指导行业监督检查和行业执法工作(四)粮食政务管理负责粮食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机构设置
2、:根据职能职责,盐山县粮食局下设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业务科 4 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 2 人。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盐山县粮食局 行政 科级 财政拔款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收入说明 一般预算收入:反映本部门当年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018 年一般预算收 220.88 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二)支出说明 2018 年支出预算数 220.8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9.28 万元,是按定员定额标准核定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
3、项目支出 21.60 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综合事务管理业务活动。(三)比上年增减情况2018 年部门预算较 2017 年增加 9.8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长 19.28 万元,主要是 2018 年我部门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17 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0.00 万元;项目经费减少 9.40 万元,主要是专项公用项目减少。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8 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16.57 万元,比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 16.57 万元。2017 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0.00 万元。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盐山县粮食局财政拨款 2018
4、 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为 2.5 万元,较 2017 年度预算增加 2.5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0 万元,无公务车辆购置费,较2017 年度预算增加 2.50 万元。2107 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万元,无公务车辆购置费。(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较 2017 年度预算 0 万元持平,无增减变化。(三)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 2017 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五、绩效预算信息总体绩效目标:一是确保夏秋粮收购政策落实到位,不出现“卖粮难”;落实国家供应政策,确保军需民用;落实粮食储备政策,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存储安全二是建立健全质检体系,提升检测能
5、力,政策性粮食监管率实现 100%,扩大社会粮食监管范围三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企业合法经营,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各项业务顺利推进,适应粮食事业发展需要五是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六是保稳定,努力协调解决改制后职工的遗留问题。七是多方努力,积极运作,完成西粮库拆建项目建设。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449 粮食局 单位:万元评价标准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优 良 中 差一、粮食调控管理落实粮食购销政策,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证军供等政策性粮食供应,负责县储粮行政管理,确保粮食流通规
6、范有序确保夏秋粮收购政策落实到位,不出现“卖粮难” ;落实国家供应政策,确保军需民用;落实粮食储备政策,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存储安全数据正确率 100% 95% 90% 90%数据完整率 100% 95% 90% 90% 1、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全面掌握全县粮食流通、仓储设施、粮油加工、粮食库存、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运营状况等情况,及时反映粮食市场总体供需状况,为政府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提供数字依据。确保粮食产、购、销、存、加等数据以及仓储设施、国有资产、经济效益等宏观信息及时上报、汇总,保证数据信息全面、完整、正确、及时 数据报送时限 提前报送规定时间内报送滞后1 天以内滞后1 天以上储备计划落实
7、率 100%90%85%85%储备计划落实率 100%95%90%90% 2、储备粮管理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布局、轮换、动用建议;制定县级储备粮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收的进、储的好、用的上储备计划落实率 100%95%90%90%仓容利用率 2 2.5 2.8 3仓容利用率 95% 90% 85% 85% 3、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全县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市场体系、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督导落实计划周期内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基础设施与粮食流通需求相匹配,粮食仓储损耗控制在国家、省市标准范围内,科学储粮率技术应用得
8、到基本普及。仓容利用率 95% 90% 85% 85%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指导全县粮食储存保管及安全生产,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 建立健全质检体系,提升检测能力,政策性粮食监管率实现449 粮食局 单位:万元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优 良 中 差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101%,扩大社会粮食监管范围检查覆盖率 100% 95% 90% 90%1、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体系建设完善粮食质检体系;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以及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的质量进行安全、品质检测。及时掌握收获、收购、储存、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和品质情况,为落实粮食收购政策提供依据,确
9、保用粮安全;掌握重点企业、骨干企业粮食质量状况,标准符合县情。政策性粮食监管率 100%95%90%90%预警分析准确率90%85%80%80% 2、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健全和完善粮食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平台,提高粮食市场价格监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政府制定应急措施提供依据。粮食价格监测点布局合理,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信息上报及时,预警分析准确、及时。 预警分析利用率 100% 90% 80% 80%粮食科技普及率90%85%80%80% 3、粮食科技应用与推广推广普及粮食存储和加工先进技术,减少仓储及加工环节的粮食损失;提高小粮仓农户普及率,减少农户粮食存储损失。宣传推广科学储粮先进技术,促进企业收储、
10、加工环节和农户储粮环节的粮食减损。 农户粮食减损量 90% 85% 80% 80%三、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对社会粮食流通进行行政执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指导行业监督检查和行业执法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企业合法经营,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持证上岗率 100% 95% 90% 90%1、法规建设与监督检查规范粮食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提高执法水平,推动粮食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开展粮食政策、法规制度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常规化;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案件查处办结时限提前办结规定时间
11、内办结滞后2 天以内滞后2 天以上2、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 行政应诉胜诉率95%90%85%85%行政复议案件办结时限提前办结规定时间内办结滞后2 天以内滞后2 天以上库存账实相符率 100%98%97%97% 3、全县粮油库存检查监督检查政策性粮油的数量、质量、存储安全以及粮食经营者的最高、最低粮油库存。促进粮食企业合法经营,确保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检查覆盖率 100% 95%90%90%四、粮食政务管理 21.60 负责粮食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各项业务顺利推进,适应粮食事业发展需要项目规划
12、准确率90%85%80%80%1、综合业务管理制定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对粮食流通进行行政执法。完善粮食市场价格监测机制,提高粮食仓储水平。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壮大企业整体实力,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规范执法行为;粮食收购资格审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收购资格审批办结时限提前办结规定时间内办结滞后1 天以内滞后1 天以上2、综合事务管理 21.60加强“粮安工程” 信息化建设,做好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粮食政策资金监管工作,以及工作会议和一般性专业会议的组织工作。保障信息网络畅通,及时发布粮食宏观政策,全面掌握粮食市场粮情变化;行政执法人员持证
13、上岗、依法行政,专业技能水平达到行业发展要求;提升财务工作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财务行为合法、规范;确保会议经费不突破预算。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100% 95% 90% 90%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18 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经费。七、国有资产信息盐山县粮食局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132.62 万元,其中:房屋 2754 平方米,价值 123.44 万元。汽车 1 辆,价值 1.8 万元。其他固定资产 7.38 万元,包括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办公家具等。2018 年,我单位没有新增固定资产。盐山县县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编制部门:盐山县粮食局 截止时间:2017 年12 月 31 日 项 目
14、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资产总额 132.621、房屋(平方米) 2754 123.44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2564 115.152、车辆(台、辆) 1 1.83、单价在 20 万元以上的设备 04、其他固定资产 7.388、名词解释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4、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部门(含所属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