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第一部分 前言现代社会要求公民能够科学、充分地认识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等相互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不断探索和遵循科学、文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这对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改革提出了新课题。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有助于学生感受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特征,从地理的视角认识和欣赏我们所生存的这个世界,从而提升生活品位和精神体验层次,增进学生对地理环境的理解力和适应能力;有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学生应对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问題的初步能力。这将利于为国家乃至全球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培养活跃的、有责任感的公民。一、课程性质义务教有地理课程是一门兼有自然学科和社会学科性质的基础课程,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区域性义务教育地理课程内容以区域地理为主,展现各区域的自然与人文特点,阐明不同区域的地理概况、发展差异及区际联系。(二)综合性地理坏境是地球表层各种自然和人文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成的复杂系统。义务教育地理课程初步揭示自然环境各要素之间、自然环境与人类活动之间的复杂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