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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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购置台式电脑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TADY2018-0223-00招标人: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公章)日期:2018年05月22日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购置台式电脑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 联系电话:0538-6551383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购置台式电脑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2.1 总

2、则 .52.2 招标文件 .11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15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0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20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212.7 纪律和监督 .322.8 质疑与投诉 .3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53.1 相关要求 .353.2 评审过程 .35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6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404.1 签订合同 .404.2 追加合同金额 .404.3 质量与验收 .404.4 合同主要条款 .41第五章 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455.1 交货期 .455.2

3、交货地点 .455.3 验收 .455.4 质量保证期 .455.5 售后服务 .45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66.1 项目说明 .466.2 招标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46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7.1 报价文件 .497.2 商务文件 .547.3 技术文件 .73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购置台式电脑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6551383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府西街 3号联系方式:0538-8603003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

4、分公司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财兴街东方设计院五楼联系方式:0538-6551383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购置台式电脑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TADY2018-0223-00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 台式计 算机 70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备本次采购服务相应经营范围及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或组织;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信用查询证明、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5、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万元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1)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 2018 年 05月 22日-2018 年 05月 3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等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4.售价:300.00 元 售后不退。五、公告期限:2018 年 05月 22日-2018 年 05月 30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

6、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06月 15日 08时 30分起至 09时 30分(北京时间)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购置台式电脑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2.地点:泰安市岱岳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06月 15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泰安市岱岳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高杰 联系方式:05386551383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第六章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附件:1.采

7、购需求(于 2018年 05年 17日发布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2.公开招标文件发 布 人: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发布时间:2018 年 05月 21日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购置台式电脑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655138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1 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

8、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本招标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1.1 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招标人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2 招标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3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购置台式电脑采购项目4 标段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购置台式电脑采购项目5 投标人资格要求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5.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备本次采购服务相

9、应经营范围及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或组织;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信用查询证明、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万元。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7 项目内容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货物清单8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开标时,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未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原件须密封(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10、 ,否则其投标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 ;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购置台式电脑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2)参加谈判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4)2016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日(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5)信用查询记录(查询

11、记录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须提供近2年(2015、2016年度)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根据商务部分中要求提供)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近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它资质证明材料。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集中踏勘地点:10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18年05月30日09时30分前。11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8年05月30日16时30分。1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答

12、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 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7000元。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岱岳支行6、账号:237735548790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538

13、-856766915 投标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允许,应满足下列要求: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购置台式电脑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 联系电话:0538-655138317 投标文件电子 版内容: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等;介质:U盘;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 样品要求不需提交样品。需提交样品,样品要求如下:1、样品品种及数量:

14、。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3、样品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并统一编号;4、送样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送样地点: 。 20 投标文件装订1、正本、副本,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2、投标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投标无效。2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8年06月15日08时30分起至09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5日09时30分。地点:泰安市岱岳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24 开标时间、地

15、点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泰安市岱岳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25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6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7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2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29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30 中标人确定 推荐中标候选人31 付款方式本项目通过甲方支付资金,无预付款,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款转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30日内,无质量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

16、民法院购置台式电脑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8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32 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

17、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结果并加盖公章。33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4 招标/采购代理费交易费根据鲁价费发(2012)126号文的批复,按照鲁价费发(2001)243号文件执行;采购代理费按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3)64号和鲁价费函(2003)135号文件执行,依据采购代理合同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 第 标段 根据所投标段填写,未划分标段的,填写:第一标段2.1.2 当事人2.1.2.1招标人:系指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2.1.

18、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2.1.2.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

19、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购置台式电脑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6551383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2.1.3.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2.1.4 投标人相关要求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

20、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1.4.5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1.4.6招标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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