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德区创业扶持政策创业带动就业小额贷款和贴息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创业高校毕业生补贴2创业带动就业小额贷款和贴息申请指南一、贷款对象和条件(一)贷款对象1.在校学生和毕业 5 年内应(历)届毕业生。以上对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出国(出境)留学回国人员;2.顺德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以及顺德户籍退役士兵;3.顺德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指按有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标准和程序予以认定的人员)。(二)贷款条件1.使用贷款资金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国家限制的行业不享受此项贷款政策,包括:广告业、歌厅、卡拉 OK 歌舞 厅、夜总会、音乐茶座、
2、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桑拿、网吧、氧吧等。2.所经营项目必须落户在顺德区域内。其中,小微企业、个体经营、合伙经营项目须已领取区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及国家法律、规章所规定的许可证,有具体经营项目、固定经营场地。其中营业执照初始申领时间为最近五年以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工商户正常经营超过 3 个月以上,有持续、稳定的经营现金流。学生创业项目需提供创业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3.所经营项目依法合规经营,截至贷款申请日未有拖欠应缴税费、工人工资及其他社保费用或规费,未涉及较大金额的案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有价证券、期货买卖及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买卖。5.
3、担保:申请人能提供合作银行认可的抵押物或 1 至 2名合作银行认可的保证人。提示:每名申请者只可以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包括续贷)。二、贷款额度和期限(一)贷款额度:在 10 万元以内(含 10 万元)。在各类创业大赛或优秀创业项目评选中获奖的落地项目,贷款额度可3提高到 20 万元。(二)贷款期限:一年,经批准可续贷一年。符合提高额度条件的,借款人可于贷款结清前后 1 个月内,在不超过单笔最高限额的前提下申请增加贷款额度。还款方式:每月付息到期还本或每月还本付息(包括首1-4 个月还 息不还本,后每月还本付息)。(三)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加三个百分点。对信用状况较好
4、、贷款效益好的创业者,利率可适当优惠,具体由合作银行自定。三、贴息标准全额贴息:政府负责单一借款人贷款金额所产生利息的100%贴息。四、提交资料(一)申请贷款。申请人应向合作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资料:1.贷款申请表:创业带动就业小额贷款申请表。2.借款人资料:申 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毕业生对象的,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其中出国(出境)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属军转干部、退伍复员军人的,提供
5、由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属就业困难人员的,以就业创业证上的认定为准。 申请人及其配偶(若有)的主要收入来源及收入金额的合同、账单、账户流水等收入状况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其配偶(若有)现居住的或归其所有的房地产以及其他财产权属文件等资产证明材料。3.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等。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 4.借款人应为贷款提供担保,其中以自然人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 10 万元须提供一名非配偶自然人保证人、贷款额度 10 万元以上须提供两名非4
6、配偶自然人保证人。借款人提供房产、土地、厂房等作为贷款抵押物的,经合作银行审批同意可不需要提供担保人。5.保证人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主要收入来源及收入金额的合同、账单、账户流水等收入状况证明材料;保证人现居住的或归其所有的房地产以及其他财产权属文件等资产证明材料。6.合作银行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二)申请贴息。借款人必须根据合作银行及贷款合同的规定,每月足额向合作银行支付利息或还本付息。申请人可于首次贷款结清或续贷结清后 3 个月内分别申请政府贴息,政府根据借款人还息(还款)情况,对按时足额还息(还款)的借款人给予全额贴息。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政府不予贴息。申请贴
7、息提交以下申请资料:1.顺德区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一式 2 份。2.贴息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贷款贴息期间的利息收入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贴息申请人在合作银行申请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存折或卡的原件及复印件。5.该笔贷款的借款借据原件及复印件。五、申请程序1.申请贷款程序:申请人向合作 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合作银行派专人入 户调查、审批。合作银行审批后,指引申 请人网上申请: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顺德分厅点击“注册登 录” 注册个人 帐号,按要求 录入资料注册成功后点击“部 门服务” ,搜索区民政和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然后搜索“创业带动 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点击
8、“在线申办” 所需提交的资料全部选择窗口递交,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系统将根据业务审批进程短信通知经办人。5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确认后退回顺德区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1 份给申请人。申请人到合作银行办理担保手续;合作银行发放贷款。2.申请贴息程序:贷 款结清或续贷结 清后 3 个月内分别申请贷款贴息。合作银行确认申请 人按时足额还息(还款)后,指引申请人网上申请: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顺德分厅点击“部门 服务” ,搜索区民政和人力 资 源社会保障局然后搜索“创业带动 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点击“在线申办” 所需提交的资料全部选择窗口递交,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
9、,系统将根据业务审批进程短信通知经办人。网上申请后,交申 请资料到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2 楼服务窗口。审批服务科审核后交就业促进科办理拨款手续,贷款贴息金额拨到申请人收款账号。咨询电话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2835825、22835711 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4 楼顺德农商银行大良:22385068、22385066 凤山中路 38 号副楼容桂:26688823、26688723 容桂大道中 134 号伦教:22816309、22816889 伦常路 7 号 勒流:26368163、26368168 银城路 30 号陈村:29391900、29391905 旧圩合
10、成路美花 3 号 A 座北滘:23272922、23272924 三洪奇大道 76 号 乐从:29398035、29398038 新桂路 B98 号-B104 号龙江:23883488 丰华北路 160 号杏坛:27380713 河北大道 10 号均安:25517707 恒安路 24 号景汇名都 102-103 号铺顺德邮储银行顺德营业部:22667070 大良南国东路顺成大厦办公楼一层6锦湖:22280748 大良锦绣路 2 号容桂:28890289 容桂桂新西路 18 号首层北滘:29892313 北滘东基路 115 号海畔嘉苑 6-7 号铺新桂:23600328 乐从镇新桂路 A38 号
11、富德居 A46、A48、A50、A52 号商铺文华:29223698 龙 江 文 华 路 1 号 奥 斯 登 堡 豪 庭 21-23 号 铺勒流:29201168 勒流银城路 21 号翠怡花园 18-21 号铺恒安:25501093、25501095 均安恒安路 24 号景汇名都194 号商铺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指南一、申请条件7补贴对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 5 年内)和出国(境) 留学回国人 员(领取毕业证 5 年内) 、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条件:以上人员和台港澳人员,领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注册登
12、记的法定代表人,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的,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含创业者本人及其招用人员)的,并招收 1 人以上劳动者就业,给予创业资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提示:申请 截止时间为领取工商执照或法定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半内,以在“省资金系 统” 申请补贴 之日计算;登记注册日期是指单位首次领取执照或法定注册登记日期,换发证、遗失补发的日期不符合申 请范围;以登记失业人员为对象申请补贴的,是指领 取营业执照之前处于失业状态并办理失业登记; 符合条件人员每人只能申请一次创业资助,是指申请人在我区以及区外从未享受过创业资助; 申请本人将 纳入诚信管理,不得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如有违规行
13、为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刑事责任。二、补贴标准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 5000 元。三、提交资料1.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在省资金系统申请通过后打印)一式 3 份。2.劳动年龄内创业者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就业创业证第 2 至 6 页, (台港澳人员创业者本人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以及:属毕业 5 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还需提交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属毕业 5 年内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属军转干部、复退军人,还需提交军人退伍或退役证;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满
14、16 周岁的在校学生,提交学生证,不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8属本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户口簿复印件。3.本区领取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登记注册证明;属小微企业的还需提供认定资料。4.税务登记证及最近 6 个月的有效纳税证明或减免税证明。5.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创业者本人和招收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在镇街或村居自助终端机打印)。6.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银行账户。提示:上述资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 A4 纸,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申请创业资助补贴的人员,镇街人社局须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在校学生除外),台
15、港澳人员应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四、申请流程1.符合补贴条件的由申请人自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详见本指南第五点),申请资料递交镇街就业服务窗口;镇街人社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加具审核意见,由申请人送顺德区德民路东座行政服务中心 2 楼服务窗口办理。注:如属小微企业的,需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经办人复印件、 电话联系人到所属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认定后由镇街人社局开通省申报系统网站方可申请。2.区民政人社局审批服务科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在省资金系统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一次性创业资助汇总审批表及资料送就业促进科办理资金申报手续,报区财税部门审核后,由区政府机关财务核算处将
16、资金拨至申请人银行账户。五、网上申请第一步: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省资金系 统” )(http:/210.76.66.109:7501/gdjycy):1.个人用户注册,注册后登录系统。2.选择“一次性 创业资助补贴” ,在 线申请。3.填报申请信息:填写人员申报信息;填写企业信息;保存申请信息;提交申请。4.打印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3 份。9第二步: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顺德分厅;1.点击“注册登 录” 注册帐号,按要求 录入资料(选单位注册);2.注册成功后,点击“部门服务” ,搜索区民政和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3.然后搜索“一次性 创业资助” ,点 击“在线申办”
17、:4.所需提交的资料全部选择窗口递交,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将受理编号记在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的右上角,系统将根据业务审批进程短信通知经办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指南10一、申请条件补贴对象: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区登记注册 3 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补贴条件: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每个初创企业只能申请一次。提示:登记注册日期是指单位首次领取执照或法定注册登记日期,换发证、遗失补发的日期不符合申请范围;符合条件的,按工商执照或法定注册登记之日起 3
18、年内,可提出申请一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本人将纳入诚信管理,不得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如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刑事责任。二、补贴标准1.招用 3 人(含 3 人)以下的:按每人 2000 元给予补贴;2.招用 3 人以上的:3 人按每人 2000 元给予补贴,第 4人及以上的按每人给予 3000 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 3 万元。三、提交资料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在省资金系统申请通过后打印)一式 3 份;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在省资金系统申请通过后打印)和被吸纳人员签订 1 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及就业创业证;3.劳动年龄内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 就业创业证,法定代表人是台港澳人员的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4.本区领取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登记注册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属小微企业的还需提供认定资料。5.最近 3 个月该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在镇街或村居自助终端机打印)。6.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提示:上述资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 A4 纸,并由用人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