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安全交底 一、施工安全措施 (一)明开槽施工安全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4、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5、土方开挖前对地质、水文、地下管线作详细调查,开挖后出现不明管线要及时通知技术人员现场处理。 6、土方开挖前作好排水处理,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侵入施工现场或冲刷边坡,下雨时暂停土方施工。 7、沟槽开挖后在开挖线以外0.5m处设0.24m高*宽0.12m的砖踢脚和1.2m高48钢管围栏,并用细目安全网挂于钢管围栏上,以防止地面物体坠落入槽内,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8、明开沟槽施工时,沟槽机械开挖,人工配合清槽底。设专人指挥施工机械。距槽边1米外堆土,并覆盖。防止扬尘。堆土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