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身份识别核对交接制度 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患儿安全,特制定我院新生儿身份识别及核对制度:1、新生儿出生后,当班护士应认真做好出生记录,并让产妇本人确认新生儿性别,同时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记号。 2、严格执行腕带识别制度,同时在使用“腕带”时,必须进行双核对。认真核对婴儿姓名(包括产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体重)、性别与出生记录是否一致。 3、给新生儿注射、用药时,除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外,还需查新生儿床头卡、手腕标识(母亲姓名、床号、新生儿出生时间、性别),核对无误后方可实施操作。 4、新生儿沐浴回病房时,须核对母亲床头卡、床号、母亲姓名,母婴核对无误后再入母婴同室。 5、在母婴同室内,新生儿更衣时或母婴出院更衣时,需核对新生儿床头卡、姓名、性别与手腕标识上的内容,母亲床号与姓名,核对无误后方可出院。 6、新生儿按摩前后均需核对床头卡、手腕标识,无误后再入母婴同室。 7、新生儿外出检查、治疗时,责任护士应明确新生儿检查的项目及时间,根据医嘱使用新生儿所需的药物。通知检查、治疗护送人员并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