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政办发[2018]4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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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启政办发201842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启东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 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启 东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2018 年 5 月 15 日- 2 -启东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解决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 2018

2、3 号)及省、南通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专项治理方案。一、治理目标和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通过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管理,逐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1.政府统筹,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 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 则,由市政府统筹 协调,教育局牵头,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负责,公安、消防

3、、行政审批、安监、城管等其他相关部门、各属地区镇、街道和各学校积极参与,共同治理。- 3 -2.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聚焦突出问题,疏堵结合,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校内校外联动,规范学校和教师管理,完善课后服务制度,有效缓解社会需求。3.分类治理,依法规范。通过排查摸底,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按照“ 规范 审批、严 格监管” 要求,分类进 行治理。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置。4.部门协作,综合监管。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局、安监局、消防大队、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协调配合,共管共治,常抓不懈,形成监管合力。二、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1.对存在重大安全

4、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2.对无证无照(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且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3.对无证有照(虽领取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下同)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 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 4 -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 ”“提前教学

5、”“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教育局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6.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 “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 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三、职责分工建立启东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研究

6、政策、部署推进、指导督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市政府市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政府办、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局、安监局、住建局、城管局、法制办、消防大队等单位和各区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牵头制定全市专项治理行动相关政策文件、工作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健全- 5 -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加强舆论引导;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区镇、街道专项治理行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经验推

7、广等。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按照部门监管职能和专项治理要求,共同研究制定专项治理行动相关政策文件、工作方案;组织本部门审批或登记的培训机构排查,依法处置违法校外培训机构;指导、监督各区镇、街道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按照部门职能,负责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指导各区镇、街道全面排查培训机构安全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立即停办整改。法制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法律支持; 加强调研,配合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共同

8、研制加强培训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工作联动和协同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合作联动。全市建立统一台账,定期公布排查和整改进度。各区镇、街道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健全工作协同机制,细化工作职责,全面落实专项治理的属地责任。四、治理步骤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6 -1.部署摸底阶段(2018 年 6 月底前完成)。印发市专项治理文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举报电话和邮箱。各区镇(街道)、教管办、市直学校也要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通过报刊、电视、政府门户网站、中小学校公告栏等进行公布,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局、安监局、

9、城管局、消防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排查组” ,制定排查方案,建立排查协同机制,集中力量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摸底,重点排查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违章建筑、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招生宣传等情况,摸清底数、查明问题,详细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账,为分类治理奠定基础。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初步核实后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并按照职责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教育局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排查,组织中小学校对每一名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全面普查登记,建立清单台账,通报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牵头组织开展无证无照培训机构的排查工作。市场监管局按照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要求,对已登记的培训机

10、构(公司)梳理排查,摸清从事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情况,提交联合排查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参与安全检查、法制宣传、行政执法等工作,深入排查培训机构的安全风险隐患,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其- 7 -他部门根据职责,配合做好排查摸底工作。各区镇、街道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同步开展排查摸底工作。2.集中整治阶段(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由教育局、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局、民政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成立综合执法工作组,突出问题导向,按照“规范审批、 严格监管” 的思路,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治理,督促举办者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

11、机构立即停办整改。教育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行政审批局共同规范培训市场。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按照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严格办学资质审查,若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审批手续,依法依规办理办学许可和登记; 对不符合条件、或拒不补办审批手续的,依法处置。对于存在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培训机构,要责令整改。教育局负责治理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对违法违规的中小学校和教师要查实一批、处理一批。集中整治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对进入白名单的机构依法予以支持。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

12、、无资质和有- 8 -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并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3.专项督查阶段(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发文通报。在总结专项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巩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建立促进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减轻学生课外负担的体制机制。五、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大局出发,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担当,积极作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建立工作机制,平稳有序推进。

13、专项治理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面临的矛盾错综复杂,需多部门协调、联动。为加强政策指导,及时了解各部门、区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专项治理情况报送制度,各部门、区镇、街道每月初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及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做好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依法维护学生和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3.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长效机制。在专项行动中,既要落实- 9 -专项治理要求、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又要服务教育培训业健康发展、促进居民消费和就业创业。要建立健全行政监管、信用监管、行

14、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中小学弹性离校试点范围,探索课后服务的有效途径。要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及时查找问题,总结治理经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良好的教育培训秩序。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全面发展、人人皆可成才、终身学习等科学的教育理念,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提高维权意识。要及时宣传守法诚信的校外培训机构先进典型,树立培训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不良培训机构和不法行为,努力营造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80923808,邮箱:。附件:启东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10 -附件:启东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总召集人:黄卫锋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召 集 人:唐海兵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张海荣 市政府办主任赵凯旋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郭海健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施洪飞 市 政 府 教 育 督 导 室 主 任 ,市 教 育 局 副 局 长冯 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陈 玲 市民政局局长杨海燕 市人社局局长朱海荣 市住建局局长吴胜昔 市城管局局长施伯新 市安监局局长倪 伟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杜国华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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