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外籍及港澳台高层次人才推荐办理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广东省自贸办关于开展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外籍及港澳台高层次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二、办理对象及条件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工作或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 申请人 员”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克拉福德奖、笛卡尔奖、图灵奖、普利茨克建筑奖、科普利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提名者;2.主要发达国家科学进步奖、科技创新奖等国家级奖项获得者;3.国际著名建筑奖、著名文学奖、著名电影、电视、戏剧奖、著名音乐
2、奖、著名广告奖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及国际一类艺术比赛大奖获奖者,国际著名工业设计 iF 奖的金奖、 红点奖的至尊 奖;4.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 、“国际科技合作奖”等国家级对外表彰奖项获得者;5.中组部“海外高 层次人才引 进计划(千人计划)”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社部“ 回国(来华)定居工作专家 项目”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计划” 、“留学人员 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计划”、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国侨办“重点华侨华人创业团队”、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 ”、中国科学院“ 百人计划”、 “引进杰出技术人才计划”、国家- 2 -外专局“首席外
3、国 专家 项目”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青年外国专家项目”、“引进海外高 层次文教 专家重点支持项目” 、“海外名师引进计划”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广东省“珠江人才 计 划” 引进领军人才和创 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广东省友谊奖获得者;7.其他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国家级和全省性人才计划的入选者;8.深圳市以及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入选者和重大人才项目支持对象。(二)外籍知名专家、学者 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外国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2.“国家高技 术研究发 展计划” (863 计划)、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973 计划)首席科学
4、家等; 3.英国高等教育研究机构 Qs(Quacquarelli symonds)、英国泰晤士报(The Times)、美国新 闻和世界报导 (US News)等权威性高校排名榜单发布的年度世界大学排名前 200 名高校的现职正、副教授,及以上榜单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第 201 名至第 500 的名高校的现职正教授,以上榜单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前 500 名高校的校长、副校长;4.美国科技信息所(I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英国 自然杂志(Nature)等 权威性科研机构排名榜单近三年发布的前 200 名科研机构、科学技术组织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专业资格以上人才;5.担任主要发达国家
5、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主持- 3 -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才;6.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较高声望,某一科学技术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知名专家、在自然(Nature )或科学(Science)杂志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7.在著名国际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 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或知名学术协会(国际电气工程师学会、美国数学学会、欧洲核子研究组织等)中担任重要职务(理事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的人才;8
6、.国际著名金融机构首席执行官或首席专家、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著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著名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著名医疗机构首席专家、国际著名学术组织主席或副主席,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标样委员会委员;9.国家和省相关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0.在本省教育、科研、新闻、出版、体育、文化、 卫生等单位聘任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职务),或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享受同等待遇的专家、学者。注:有关著名奖项组织机构等详见认定标准细化说明。(三)企业创新创业类外籍高层次人才 。1.在美国财富、 福布斯杂志近三年公布的世界 500 强企业总部的科研技术骨干和总监以上中高级管理人才;- 4 -
7、2.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内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企业、高新技 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上市企 业 ,及上述企业的研发中心、投资性公司,国家级众创空间企业,前海蛇口片区主导产业重点项目企业的科研技术骨干和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人才;3.经国家和本省认定的重点实验室(科技部门认定)、企业工程研究中心(发展改革部门认定)、企业科研机构(科技部门认定)、工程实验室(发展改革部门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经信部门认定)、新型科研机构(科技部门认定)以及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科技部门认定)的科研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才;4.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
8、口片区内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直接投资,单个企业实际缴付注册资本金在 100 万美元以上,连续 3 年投资情况稳定,由该企业推荐的科研技术骨干和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人才(总数不超过 3 名);5.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内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机构 200 万美元以上投资的创业企业主要创始人(每家企业不超过 2 名);6.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创办企业的人员(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 20 万美元,个人股份不低于 30%且为第一大股东);7.掌握特殊专长和高超技能,应聘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内企
9、业的高技能人才。(四)其他具有特殊专长并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紧缺急需的人才。- 5 -三、申请材料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备注(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登记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登记表原件 1份 纸质/电子须用中文完整填写,申请人亲笔签名,用人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交A4纸打印文本和电子版,含小二寸证件照片的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刻盘;样表见附件)。(二) 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复印件 1份 纸质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信息页,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三)
10、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劳动合同 复印件 1份 纸质 用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四) 证明其属于外籍及港澳台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材料,按照所属类别,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第一类 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相关奖项及计划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克拉福德奖、笛卡尔奖、图灵奖、普利茨克建筑奖、科普利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提名者;2.主要发达国家科学进步奖、科技创新奖等国家级奖项获得者;3.国际著名建筑奖、著名文学奖、著名电影、电视、戏剧奖、著名音乐奖、著名广告奖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及国际一类艺术比赛大奖获奖者,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
11、的金奖、红点奖的至尊奖;4.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 、“国际科技合作奖” 等国家级对外表彰奖项获得者;5.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 、教育部“长江学者” 奖励计划、人社部“回国(来华)定居工作专家项目”、“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计划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计划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国侨办“ 重点华侨华人创业团队”、华侨华人专业人士“ 杰出创业奖”、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 、“引进杰出技术人才计划”、国家外专局“ 首席外国专家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青年外国专家项目”、“ 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项目”、“海外
12、名师引进计划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 ”引进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广东省南粤友谊奖获得者;7.其他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国家级和全省性人才计划的入选者;8.深圳市以及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入选者和重大人才项目支持对象。1 奖励奖项获得者提交项获奖证书 复印件 1份 纸质 申请单位盖章确认。2相关人才计划入选者须提交有关证书、证明或含入选者的证明文件(发文名单)复印件 1份 纸质 申请单位盖章确认。第二类 外籍知名专家、学者- 6 -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外国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提交证书或证明。复印件或原件 1份 纸质证
13、书及聘书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证明提供原件,证明单位加盖公章。2“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86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973 计划)首席科学家等提交证书、聘书或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1份 纸质证明提供原件,证明单位加盖公章;证书及聘书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3世界知名高校的现职正、副教授及正、副校长提交任职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1份 纸质证明提供原件,包括职位、职称,证明单位加盖公章;证书及聘书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外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确认。4近三年前200名科研机构、科学技术组织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
14、提交任职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1张 纸质证明提供原件,包括职位、职称,证明单位加盖公章;证书及聘书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外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确认。5提交担任主要发达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原件 1份 纸质证明提供原件,包括职位、职称,证明单位加盖公章;证书及聘书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外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确认。6提交属于科学技术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有过重大贡献的知名专家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在自然或科学杂志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1份 纸质证明提供原件,证明
15、单位加盖公章;外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发表的论文提供复印件。7在著名国际组织或知名学术协会中担任领导或重要职务的人才提交任职证明。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证明提供原件,包括职位、职称,证明单位加盖公章;证书及聘书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外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确认。8在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国际著名律师事务所、国际著名税务师事务所、国际著名医疗机构、国际著名学术组织担任领导或重要职务的人才提交任职证明。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证明提供原件,包括职位、职称,证明单位加盖公章;证书及聘书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外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申
16、请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7 -9在国家和省相关专家咨询委员会担任委员的任职证明。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证明提供原件,包括职位、职称,证明单位加盖公章;证书及聘书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10提交被本省教育、科研、新闻、出版、体育、文化、卫生等单位聘任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职务)、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证明提供原件,证明单位加盖公章;证书及聘书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第三类 企业创新创业类外籍高层次人才1美国财富、福布斯 杂志近三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总部的科研技术骨干和总监以上中高级管理人才提交个人任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证明提供原件,包
17、括职位、职称,证明单位加盖公章;证书及聘书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外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确认。2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内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上市企业,及上述企业的研发中心、投资性公司,国家级众创空间企业,前海蛇口片区主导产业重点项目企业等企业科研技术骨干和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人才提交个人任职证明,还须提交任职单位的认定材料。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证明提供原件,包括职位、职称,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证书及聘书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申请单位的自身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外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18、3国家和本省认定的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研究中心、企业科研机构、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科研机构及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的科研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才提交个人任职证明,还须提交任职单位的认定材料。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证明提供原件,包括职位、职称,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证书及聘书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申请单位的自身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4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内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直接投资,单个企业实际缴付注册资本金在100万美元以上,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的企业须提交投资证明材料及个人任职证
19、明。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证明提供原件,包括职位、职称,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证书及聘书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申请单位的投资证明材料包括所投资公司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入账单、投资证明书等,申请单位盖章确认。5 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内 复印件 1份 纸质 申请单位盖章确认。- 8 -创业,创业企业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机构投资,且获得投资额达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交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机构出具的投资证明材料。6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创办企业的人员提交投资创办企业证明材
20、料及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材料。复印件 1份 纸质投资创办企业证明材料包括所投资公司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入账单、投资证明书等,以及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材料,申请单位盖章确认;外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确认。7高技能人才提交具有特殊专长和高超技能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证明提供原件,证明单位加盖公章;证书及聘书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申请单位的自身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外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确认。第四类 其他具有特殊专长并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紧缺急需的人才1申请人提供证明其掌握特殊技能及专长的证明材料;广东自贸试验
21、区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人才工作部门)提供其为紧缺急需人才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证明提供原件,证明单位加盖公章;证书及聘书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盖章确认。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人才工作部门)推荐材料须说明理由,加盖公章。四、办理流程(一)用人单位在线注册账号。用人单位登陆“广东省外籍及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申办系统” (以下简称“申办系统” ,网址:http:/ (需选择广东自贸试验区企业通- 9 -道) ,在线打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连同用人单位合法登记证明、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扫描后上传至系统。(二)提出申请和用人单位推荐。申请人应在线填写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
22、认定登记表或广东省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验证,在登记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并打印, 登记表打印件需由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分别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申请材料扫描上传申办系统并进行申请。 (三)受理机构初审。受理机构在申办系统中对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材料不完整的,告知单位补充材料;材料完整的,予以初审通过。受理机构自初审通过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核实和验核,验核通过的由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加具推荐意见后报送广东省自贸办复核,并电话通知申请单位将纸质申请材料送至广东省自贸办存档留底;不通过的由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
23、委会在申办系统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四)广东省自贸办复核推荐。广东省自贸办对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报送的申请自收到申请单位纸质材料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通过的出具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证推荐函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澳台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证推荐函,不通过的在申办系统出具不予推荐通知。如在办理过程中需要补充其他材料的,自补齐之日起受理期限重新计算。- 10 -以上办理流程可参见前海蛇口自贸区外籍及港澳台高层次人才推荐办理流程图。五、推荐结果及送达方式认定通过的,由广东省自贸办向申请单位颁发推荐函 ;认定不通过的,在申办系统出具不予推荐通知,告知不予认定的原因。推荐函由广东省自贸办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申请用人单位,产生的邮费由申请用人单位承担。六、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一)窗口咨询部门名称: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处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23 号综合办公楼 B 栋 102(二)电话咨询: 0755-36668697/36668864 (三)网上咨询: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