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委: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组建党委的工作流程:1 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1) 由主要党员领导干部或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干部会议,研究本单位筹建党委的有关事宜。2) 拟定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预备人选名单,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成立党委的请示。内容包括:成立党委的理由,召开党员大会选举的时间;第一届委员会成员及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筹备领导小组的预备人选名单。2 划分基层党组织。1) 对于新组建的单位,筹备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的党员进行登记造册,并根据工作关系划分党支部、党小组。2) 指定支部临时召集人。3 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上报审批;1) 召开筹备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拟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