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组建党委的工作流程1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以行政单位或党组的名义)1)由主要党员领导干部或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干部会议,研究本单位筹建党委的有关事宜(也可由上级党组织任命党委书记,主持党委的筹建工作)。2)拟定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预备人选名单,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成立党委的请示。内容包括:成立党委的理由(包括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情况),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时间;第一届委员会(包括纪委)成员及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筹备领导小组的预备人选名单。2划分基层党组织。1)对于新组建的单位,筹备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的党员进行登记造册,并根据工作关系划分党支部、党小组。2)指定支部临时召集人。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上报审批;1)召开筹备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拟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2)召开筹备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扩大至下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讨论筹备领导小组会议的决定,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3)下级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