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对小学语文朗读教学的要求语文课程标准对朗读教学非常重视。四个学段的阅读部分都率先强调:“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的朗读课文。”在教学建议部分也提出:“各个学段的阅读教学都要重视朗读和默读。”可见,朗读被认为是贯串于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语文教学方法。语文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中还强调“评价学生的朗读,可从语音、语调和感情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还应注意考察对内容的理解和文体的把握。”“注意加强对学生平日诵读的评价,鼓励学生多诵读,在诵读的实践中增加积累,发展语感,加深体验与领悟。”由此看出,语文课程标准认为朗读不仅仅是一种技能的训练活动,更是一种主体的生命活动。朗读与“理解、把握、体验、领悟”等密不可分,朗读不应外在于这些活动形式,而应包孕于这些活动形式。也就是说,朗读在性质上应从属于“感悟、积累和运用语言的语文实践活动”。那么,在新课标背景下现实的小学语文朗读教学具有哪些特点?一、学生朗读表达具多元性“阅读”是学生的个性行为,学生个体的知识与生活经历不同,其对课文的理解和感受也各不同。因此,朗读指导中教师不应拿着自己的一套标准要求学生,而应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