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工(普通工)安全操作规程 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 2、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3、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4、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5、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6、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