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在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迅速、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或.影响较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 应急救援原则及指挥机构 (一)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设立枣庄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总指挥由市安监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安监局、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冶化行业办公室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卫生、质监、环保、交通、气象、工会、民政、劳动和.保障、保险机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组成。(三)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六个专业组。主要分工和职责是:1 、办公室由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分管领导担任,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