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交通事故的成因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成因 造成交通事故的基本因素是人、车、路、环境与管理。其中人是主要因素。人应该包括汽车驾驶人员、驶自行车的人和行人。当然驾驶人员则更为重要。苏联白俄罗斯共和国对1979年至1980年的车祸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92%的事故责任在于驾驶人员。美国1968年的事故统计指出,有90%的责任应归于驾驶人员。 驾驶人员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多。如超速行车,违章驾驶,行车中精力不集中等。另外,如车辆的技术性能不好;道路状况不良和缺少必要的道路安全措施;自然条件和其他意外情况的影响等都有可能成为交通事故的成因。 1 驾驶人员的违章驾驶和精神不集中 驾驶人员的违章作业常常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成因。如在不应该或不允许超车的地方强行超车,或超车不提前鸣笛,前车尚未示意让路就超车等。 驾驶人员该让的车不让,甚至故意的不让超车。在交叉路口支线车不让干线车先行,转变车不让直行车先行等很容易造成事故。 在会车前不减速不鸣笛或在狭窄地带抢道。夜间会车不关闭大灯等。超速行车,使车辆的稳定性降低而难以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