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路市政道路工程延长工期的申请报告市市政园林局:我司于年月日中标承建的市路市政道路工程,原施工合同造价为312.7925万元。按原中标通知书要求,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145日历天,由于遇拆迁难等多方面原因工程无法开工,直至年月日方接到贵单位项目负责人需进场施工的通知,我司于年7月12日进场,因施工现场暂未全部具备开工条件,直至7月21日经监理单位同意先对具备开工条件的部位进行开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电力管线、自来水管网、大厦变压器迁移、房屋及临时搭盖无法及时全部拆迁到位,工程施工处于半停滞状态,严重影响施工进度,使得雨(污)水管道项目到年月日方施工完毕,管道项目实际施工工期为22日历天。在雨、污水管道完成后,由于道路断面高程调整和桩号K0+066处遇有一条横穿主车道的排水沟,由于该排水沟承担着整个村的排洪泄洪作用,无法将该排洪沟填埋,其是否进行设计修改增设排洪沟的处理方案迟迟无法确定,造成路面施工停工,年月日接到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增设排洪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