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快捷、有效地抢救和处置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保障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第302号令、省政府第106号令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樟树市抢救处置重特大安全事故指挥部。 总指挥:喻晓社 副总指挥:张家良、刘少荣、郑志清、陈胜、付亚红、夏敏 成员:事发乡镇办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市法院、检察院领导,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财政局、监察局、总工会、乡企局、卫生局、交通局、矿产局、劳人局、广电局、技术监督局、民政局、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樟树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交警大队、武警中队、消防大队、预备役营、事发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凡全市范围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