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作业队伍质量安全管理办法1. 目的:为便于公司质量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作业队伍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保证施工过程安全质量,加强执行力度,提高公司信誉。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适用于参与公司所有承建工程的作业施工队伍。3. 工作职责: 1) 质量安全环保部是归口管理部门;2) 工程技术部是本办法实施的配合部门;3) 财务部负责奖罚收支的兑现;4. 工作流程1) 工程开复工前,施工作业队伍将能够坚守施工现场的专兼职质检、安全员实名上报质量安全环保部备案,作为工程开工的必要条件,同时将自有的检测设备一并报备(具体执行公司检测设备管理制度);专兼职质检、安全员现场管理工作执行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职责及项目部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2) 开工前由质量安全环保部对所有施工人员(可根据施工进度分批,每批人数不得少于10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采用书面考试90分以上者为合格,对考试不合格者再次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补考,直至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否则严禁安排上岗作业;3) 工程竣工结算前,施工作业队伍按要求参加公司质量安全半月例会和公司内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