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汛期不需再禁航 7月23日18时,当第三次洪峰通过武汉时,洪峰水位最高达28.89米,是99年长江入汛以来最大的洪峰,为武汉有水文记录以来的第三位。对此,有人提出98年7月26日,武汉关水位仅为28.56米,长江湖北境内石首至武汉和武汉至小池口648公里的航区先后全面实行了禁航。为何98年武汉关水位已高出去年禁航时水位0.3米以上,但禁航令仍未下达? 1996年7月27日16时至18日,长江中游监利到武汉313公里江段,实施了88个小时的禁航;1998年长江形成继1954年之后又一次全流域的大洪水,长江继7月26日零时,对石首至武汉375公里江段实行禁航后,28日8时,武汉至小池口263公里的下游江段也被迫禁航。且历时43天达千余小时,这在长江防汛史和航远史上尚属首次。 1998年禁航历时43天,在600多公里的禁航区内,停航船舶高达数千艘,沿线港口码头和航运企业,为此蒙受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据不完全统计,干线23个港口损失2.3亿多元。航运企业仅长航集团一家损失就超过3亿,沿江一些大型厂矿企业损失更为惨重。 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