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本(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要求记录查房时间、病室、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情、诊断、查房者姓名、职称,着重记录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的指导作用,提出指导性意见。从以下六个方面查房:1、检查病历书写质量,提出修改意见;2、审查疑难病症及急危重症的诊断、治疗计划;3、对重大手术审查手术方案,检查术前准备情况,提出指导意见;4、解决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提出的诊疗问题,对诊断不明的病例能提出进一步确诊的思路和方法;5、对是否作出特殊检查作出决定,并对病人进行进一步的询问和检查;6、对下级医师的治则、治法、方药提出指导意见,对病因、病机、顺逆、预后进行分析估计,对疑难病提出指导性的参考文献。二、疑难病讨论记录本: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疑难病例进行讨论,要求记录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该科的学术带头人,主治以上职称)。经治医师报告病史,各级医师意见,重点记录诊断、治疗方面的确切意见,主持人总结,记录医师签名等。三、急危重症抢救记录本:要求记录抢救时间(具体到分)、地点、参加抢救全体人员姓名、职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