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车辆管理制度(恒地司办字2012第003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集团公司战略发展,进一步理顺和加强集团车辆管理工作,特修订本制度。第二条 集团各中心、部(室)、属下各单位遵照本制度执行.地区公司、下属公司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实施细则。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分工第三条 集团总裁办负责集团系统车辆事务管理,地区公司、下属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单位车辆事务管理。第四条屋村巴士、看楼车的管理1、屋村巴士的资产、人员费用、运营费用由各地区公司承担,车辆、人员的日常运行、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2、项目看楼车的租赁(含看楼车站点场地租赁),由地区公司营销部负责立项审批,行政人事部负责合同签订、费用结算,采购部招标确定合作单位(含看楼车站点场地询价定价)。物业公司负责看楼车的日常运行记录、看楼车站点场地秩序维护等工作。3、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设专人负责本单位所有车辆事务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含公司配车、屋村巴士、看楼车等)。第三章 车辆配备第五条集团系统领导干部车辆配备原则1、集团总部部门正职以上干部。2、已开盘